汤兰兰事件疑点众多,汤兰兰案需重审厘清真相。本文转自天涯论坛,有修改。
汤兰兰事件先不论真假,证据不足是肯定的,连间接证据物证都没有,只有汤兰兰的的口供而已。要知道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自己没做什么,所以才会有疑罪从无。
既使是汤兰兰的证言也是相当不可靠。 比如汤兰兰指控她姨夫徐俊生在2002年冬天某个晚上把她带到牛棚里强奸。但他家在哈尔滨以北300公里,大冬天晚上至少零下30度,不可能在没暖气的牛棚里做这事。还有法院不认定的,比如说她奶奶用擀面杖这类的。
汤兰兰共指控40多人参与了性侵,而这个小村子总共也只有60多户人家,除去不在家的,年龄不合适的,几乎每家都有男人涉案,难道整个村的女人也都不知情?都不管?而且要这一村老老小小都有这样的口味,这个概率有多大?就算发生了天文数字级别的概率,就算全村的人都是野兽,但为什么其它女孩都没事,所有野兽只看的上汤兰兰一人,这个自相矛盾谁给解释下?
汤兰兰的亲身母亲每年要拿出5千元左右给她读书学英语,还因为原学校没有英文课而费力转学,这样的母亲会为了区区50元让孩子在面前被轮奸?智力正常的人也能相信?而且汤父母为什么会把兰兰送出去寄宿读书?这样的“人渣”父母守着汤兰兰,一次五十,全村都野兽也不愁没人上门。送去读书不就是把财神爷送走了?
这事一共40多人被指认,口供只汤兰兰一人,其它证据是零的情况下。却有11人都认罪了,这11人还中班主任,村干部这样有文化的人,他们傻吗?认完罪之后又去翻供?好玩吗?当然还有人没认罪。问题就出来的,同样是被指认。为什么亲戚或班主任这样和汤兰兰关联较高度的人,认罪率为百分之百,而其它村民,认罪率就只有10%左右?这正常吗?
后来这认罪的11人又集体翻供了,要知道正常的翻供率也就5%-20%。如果这些人是有罪的话,用最高的20%算吧,11人同时翻供的概率最高也就是5的10次方分之一,不多,才五千万分之一的概率而已,高里算话是二百亿分之一。
另一项重要依据,是其他犯人提供的证词,称本案一些疑犯在看守所相互串供,并向其他犯人私下承认了他们强奸、轮奸过汤兰兰。已经出狱的两位“作证”者否认自己作过证。佟彬于2018年1月15日说:“证言不知道是谁写的,不是咱签的字,不是咱说的话,也没出过庭。”
另一证人张勇表示,当时他自己的案子还没判,警方提审他,有两三次是让他作证同囚室的“汤兰兰案”嫌犯之一于东军串供一事。明着跟他说,如果帮着作证就有好处,算立功。而材料都是别人写好的,写的啥他都没看,就让他签字。而另一方面,被指控强奸汤兰兰的邻居梁利权声称自己当时在外打工,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而且至少有三个证人证明他当时确实在外打工。
但法庭对这一证言却拒绝采纳,也未对梁那时到底在哪打工进一步调查取证,就判了他12年。判决后犯人吹牛是有,在没开庭的敏感时期,几个罪犯同时就对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供认罪行?这是当谁傻吗?其实“同监舍证言”基本属于冤案标配,因为这种“证人”好拿捏,要什么证言就有什么证言。
在审理此案中汤家爷爷离奇死亡、死因报告里说3-5天有外伤,但又用非致命伤混了过去。其父汤继海当庭脱下鞋子,掏出藏在袜子里的被打掉的牙齿。其母万秀玲因受不了刑讯逼供而寻死跳楼,造成四根肋骨骨折。梁利权当庭展示了双手被手铐绞进肉皮,皮肤溃烂愈合后形成的伤疤。于东军当庭诉说耳朵被打穿孔流脓的惨状……。
还有一点,就是这认罪十一人,从到案到作出第一次有罪供述间隔好几天,而卷内没有一份此期间的讯问笔录,为什么?难道正常不是立刻审讯的吗?当地都习惯先养几天再审吗?请给一个合理解释。再请问下汤家爷爷的死因到底和谁关联呢?
汤兰兰的小姑刘桂英持电话录音向警方报案,称汤兰兰敲诈她。录音在网上可以找到,明显可以听出汤兰兰在敲诈,不给一万块就让人抓你。而且任何人一听,就会发现汤兰兰绝对不像一个受到摧残的幼女,反而是一个社会女混混在谈判。汤兰兰的男性亲戚差不多都抓光,只有刘桂英因为有录音,所以她丈夫和弟弟幸免。那么问题来了,难道有录音的就没有强奸了吗?
最关键重要的是,6-9岁的小孩,被多人多次QJ,检查后只是发现有多次性生活痕迹和怀孕流产迹象。而没有其它任何妇科后遗症,心理更无阴影,还能利用这个去谈判要一万元。比对其他类似的案子导致的身体和心理的严重后遗症,除非汤兰兰不是人类。
怀孕B超单明显是有人造假:首先同一天有两份结论不一样的B超单,而正常是打胎后15天后有问题才做B超复诊,绝没有一天两次B超的道理,事情也很清楚,就是“已怀孕”的那张是假的,因为这个张假B超有三个毛病。首先怀孕描述没有医学常识,其次是签名位置不对,另外当事医生本人否认。
这带来的问题是谁造的假?答案很简单,因为B超是“干爹妈”带去做的,只有“干爹妈”才有造假条件。这里就带来第二个问题,“干爹妈”为什么要造假?按干爹妈的说法,流产时他们是自作主张去做流产,还不通知父母,这也明显不合理。
在不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就带着寄宿汤兰兰去打胎,这不是小事,这是要花几千元的,是要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更何况搞寄宿的根本就没有权利这样自作主张。想象一下,一个不熟的人在不通知父母情况带孩子去打胎,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因为这是犯罪啊。那么怀孕和干爹妈之间有没有关系,请大家自有判断。
最奇怪的是“养父母”的殷勤过头了。他们本来是木材生意的,2000年前后因为仅仅15万纠纷陷入困境,成为上访户,2004年前后突然兼营寄宿学生的生意了,又突然成为汤兰兰的干爹了?正常孩子在外读书又不是混娱乐圈的,认什么干爹?
如果你有上初中的女儿,你愿意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去认一个陌生人干爹吗?而且还隐瞒着不告诉父母,是个人都会怀疑这个干爹的动机的。这“好心”的“干爹妈”生意不做,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带汤兰兰出去玩,汤兰兰同屋还证实她经常晚上被她干爹带去沾河(附近的林业局)那里吃供果,吃斋饭,回来很晚。
这是正常“好心人”的做法吗?初中生难道不用学习写作业,可以经常出去玩吗,可以经常很晚回家的吗?再说你一个初中生和一堆大人去吃一个晚上的供果又是什么意思?什么供果不能带回家吃,非要去沾河吃,还要吃一晚上?
为什么认了干爹却不告诉父母?为什么干爹妈自做主张偷偷带别人的孩子去流产,不怕花钱,不怕担责,更不谈这本身就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干爹妈可以经常带一个初中女生去林业局和大人一起吃斋饭,还吃到很晚?为什么以前搞木材成了上访困难户,惨谈经营寄宿的干爹妈带汤兰兰吃了供果后短短几年就有了几千万的资产?
也许汤兰兰本人也可能看到这个贴子,希望她明白几点。你可以不露面,但必须说出真相,无论如何,至少要把疑点解释清楚。因为无论真相如何,只要疑点在,你就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
现在案子已经在黑龙江高院重审,连央视都关注了,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现在你最后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