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19点40分左右,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嫌犯阳赞云开红色SUV撞人。涉事车牌为湘D133ZY,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据传作案动机为癌症报复社会。
事发时很多附近市民都在衡东滨江公园里面散步,不少人在跳广场舞。这时一辆红色SUV车缓缓地驶向人群。离人群很近的时候,红色轿车突然加速驶向人群,不停地来回冲撞。
很多民众毫无防备,躲避不及,纷纷倒地。人群四处逃散,红色轿车来回冲撞时,撞到了树桩上。驾驶员随即下车,开始用刀砍人,广场上的人迅速报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制服。
2017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刑1年半,不过二审改判为6个月,如果不是这次改判,阳赞云此时应该还在牢里,这次的惨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不过也有说法,说他是保外就医。
嫌犯阳赞云,汉族,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初中文化,无业。据传嫌疑人阳赞云患低分化腺癌、冠心病、心功能二级等疾病,因此有传言,称其疑因患癌报复社会,目前尚未得到证实。
阳赞云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又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13日经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衡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目前,据初步统计,共撞伤、砍伤人员43人,死亡3人。事件发生后,衡东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处置,肇事司机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