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到头终有报,米脂杀人案罪犯赵泽伟今日被执行死刑。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致9名学生死亡,凶手赵泽伟今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凶手赵泽伟将于9月27日执行死刑。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系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对初中同学产生报复泄愤恶念。
该案致9名学生死亡。此前,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4月27日,18时10分许,在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巷道发生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子持匕首行凶,最终致9名学生死。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赵泽伟先后在网上购买刀具五把,预谋作案。因未找寻到同学,赵泽伟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在读学生。
4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把刀具,行至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学生放学。
18时14分,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后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城隍庙巷,被告人赵泽伟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流中,自西向东对途经的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豆某某等9人死亡;姬某某等4人重伤;姜某某等七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脚右足骨折为轻微伤。赵泽伟被闻讯赶来的三中教师、保安、学生制服,并移交出警公安人员。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犯罪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9月27日在米脂县将赵泽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